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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自然资源规划局:
你局《关于公开出让中桥组团A—07—02—b号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》(广自然资规〔2021〕88号)收悉。根据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2次会议研究意见,经市政府同意,现批复如下。
一、同意将广安经开区GC2019—2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。该地块位于奎阁片区奎阁小学旁,总面积5162平方米(7.74亩),属于广安市2005年第3批、2006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部分土地,现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,达到“净地”条件,权属清楚。根据《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》(广经开规条[5116012021000002]号),该宗地主要规划指标为:容积率≤1.5,建筑密度≤45%,建筑限高24米,绿地率≥15%。该宗地按现状“净地”以挂牌方式出让,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、批发市场用地(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〔B1〕),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。
二、该宗地设定起挂价为386.34万元(49.91万元/亩,楼面地价499元/平方米,包含地下空间出让价款68.88万元),竞买保证金为77.27万元,不设底价出让。
三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外,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四、竞得人自该宗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,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,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,出让人终止供地,不退还竞买保证金,并由竞得人依法承担责任。
五、该宗地挂牌成交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,土地出让价款只能以受让人的名义缴入指定账户。
六、该宗地自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(含违约金)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移交,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的,不得交付给受让人。
七、该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,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。如发现土地闲置等情况,严格按照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)处理。
八、竞得人为非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,须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其全资子公司,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、成立时间等内容,并提交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复印件(核原件)。新公司与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后,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。
九、该宗地应配建独立式公厕一处,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,面向社会无偿开放;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满足《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(2020)》要求,额外提供不少于20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;应按停车位总数的20%新建充电桩,并按停车位总数的10%预留配套建设充电桩。其他规划建设条件须严格按照《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》(广经开规条[5116012021000002]号)执行。
十、该宗地结建地下空间(车位、商业)按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》等资料进行确权登记。该宗地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》等要求,按照“应建必建”原则,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。结建防空地下室面积、防护等级、审批程序等具体事宜,与属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接。
十一、该宗地土地勘测费、地价评估费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广安经开区财政承担。交易手续费由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,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受让人。
此复。
狗万manbet
2021年5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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